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成材,协调发展”的工作理念,立足学校学生工作的实际,创新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新载体,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把握当前学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实现分层次教育、精细化管理,推进学生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为加强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使教育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和工作实践制定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大纲》,简称《实施大纲》。
《实施大纲》贯穿了“中共中央16号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是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的工作体系。它系统地规定了对学生四年全过程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规定了学生在四年成长过程中每个阶段需要完成的具体内容;确定了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目标,以落实具体的工作目标为实践载体,推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整合和发挥了各种渠道和各项资源的作用,形成了教育管理的合力。
《实施大纲》注重把握年级教育的规律和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的成长规律,根据不同年级、不同时期、不同个体差异和学生的思想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循序渐进的开展各项工作,使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实施大纲》突出了工作的连续性、层次性和针对性;突出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且具体地把工作落到实处,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
二、重视队伍建设,营造政策环境,推动学生工作的新发展。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发展方向、工作职责,使辅导员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学校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学校要求各学院的每个年级都要按适当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辅导员。为加强对各年级辅导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各学院实行“首席”辅导员负责制。
学校每年要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辅导员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评估与业绩评估相结合。年级辅导员工作由学院考评领导小组考核,“首席”辅导员工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学生民意测验、深入学生、工作研究、自身学习情况、工作创新和个人专项负责工作。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出台有效地调动了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