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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09-11-04 15:17来源:教务处 作者:何威 点击: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各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实现,适应学院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理顺关系,加强系部的教学管理职能,教务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其工作职能由过程管理逐步转向目标管理;各系部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具体执行和落实。特制定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一)教务处职责

1、参与由学院组织的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

2、确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格式要求,设计课程结构体系,组织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提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课程设计等大纲)的原则与要求;

4、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维护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5、负责教学计划的变更审批;

6、负责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进行评估。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教务处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在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制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统稿后提交教务处;
    2
、组织并检查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若要变更计划,则报教务处审批;

3、组织各专业课程负责人编写(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审定和汇编;

4、组织并检查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

二、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负责下达教学计划。协助系部做好相互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落实,负责向各系部下达教学任务,并负责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2)协助系部间进行教学资源需求调配;

3)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校开课计划。
2
、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负责制定全院排课工作计划;

2)统筹全院的课表编排工作,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课表;

3)负责制定全院教室的使用分配方案,协助系部做好教室的使用管理;

4)对系部间的实验实训室进行协调,协助系部做好实验实训室的使用管理。

3、选课:

1)负责院级公选课教学工作计划制定,统筹系部的院级公选课的课程组织工作;

2)负责院级公选课学生报名工作;

3)协助系部完成院级公选课的排课工作,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院级任选课课表;

4)负责院级公选课教学信息统计工作。

4、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负责制定校历、教学作息时间表,负责制定全院的教学运行工作计划;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的总调度,监控全院的教学运行情况和系部的停调课情况;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负责全院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方案的制定,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运行档案目录。督促系部按时、按要求将教学档案归档;

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

5、兼职教师管理

1)外聘教师管理:对系部的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外聘教师信息的院级统计和酬金核算工作;

2)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对系部的校内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校内兼职教师信息的院级统计和酬金核算工作。

6、讲座管理:负责院级讲座审批与安排工作,负责院级讲座的酬金核算。

(二)系部职责

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部门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2)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试讲,其中公选课开设及教师安排需报教务处审批。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按照教学工作安排,负责规范化地完成本部门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安排工作,并协助借用本部门资源的其他部门做好有关课程安排工作;

2)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教室的使用调配,并对与其他部门间的教室借用进行协调。

3、选课:

1)根据学院公选课教学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应承担课程的组课工作;

2)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公选课教学任务的课程安排工作,并协助借用本部门资源的其他部门做好有关课程的安排工作;

3)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4、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依据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与各项管理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与落实;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学院发布的校历和教学作息时间,按照学院制定的全院教学运行工作计划的需求完成各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的调度工作,做好各项教学运行和调停课管理工作;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做好本部门的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根据全院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方案,部署本部门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对本部门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学运行档案的目录和要求,做好本部门有关教学运行档案的制备工作,并按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教学运行档案;

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

5、兼职教师管理

1)外聘教师管理: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外聘教师酬金核算工作;

2)校内兼职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本部门校内兼职教师酬金核算工作。

6、讲座管理:负责本部门讲座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讲座的酬金核算。

三、考试

(一)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审批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的变更申请;

2)平时考核: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平时成绩考试的管理制度,评估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质量;

3)提前考试: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课程提前考试的管理制度,指导系部开展课程非笔试考试,评估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的质量;

4)期末考试周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2周,汇总全院各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科目,督促全院各课程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到系部,同时制定院级考试安排表;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考试周发布“考试快讯”,每天通报考试情况;

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由教务处安排。包括通知、报名、收费核查、准考证的打印、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的安排、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成绩的统计、发放、考试合格证书的打印、向省教育厅上报、协调工作等;

6)各类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的制定、考试时间的确定;

7)落实并指定试卷印刷地点并进行检查;

8)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听)考的申请的审批,负责学生缓考及免听考的协调。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系部建立、健全考教分离制度;

2)根据系部上报的《考试方式》记载情况进行检查;

3、监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考试成绩;

5、负责院级考试的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

6、负责休学、停学学生考试方案的制定与协调,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组织工作;

7、负责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

1)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的制定与完善;包括制定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质量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监考的要求、阅卷评分标准、阅卷登分规范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编排考表、监考教师临时调整的流程;制定对各项考试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系部进行抽查、督促;

2)制定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院进行抽查、督促;

3)各项考试评估方案的制定并对各系部进行评估;

8、社会考试:省、市各类借用本院教室考试等所有考试的组织工作;

9、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二)系部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确立各门课程的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于每学期开学初第4周报教务处备案,初审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变更申请,报教务处终审备案;

2)平时考核:建立、健全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

3)提前考试:建立、健全本系部课程提前考试管理制度,组织、检查与落实本系部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

4)期末考试周考试:编制本系部考查课程考表;负责本系部所开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的安排、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负责本系部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5)各类省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教务处通知,及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落实、安排好本系部监考教师报教务处以便统一调配;

6)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听)考的申请的确认,组织学生缓考及免听考;

7) 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命题要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试卷库或试题库;逐步建立健全考教分离制度;同一教学要求、有2人以上任教的考试课程均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做到“四统一”;阅卷工作由各系主任亲自组织,要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记,并在考后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任何考试课程(除公选课),笔试考试均要求出ABC卷,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卷指定印刷地点印刷,按照规定对印制完的试卷进行检查,另二份留存作为备用卷或缓考卷。非笔试考试按要求编制成绩评定表等;

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严格按阅卷规程组织试卷评阅工作;

4)负责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的保管完整,至少要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1年;各院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3、监考:落实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系部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5、负责本系部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

6.做好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的配合工作;

7、根据全院性的各项考试管理文件,制订系部的相应实施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

1)按照学院的命题质量标准、试卷印制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对本系部的考试质量进行检查与落实;

2)根据学院对考试过程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3)根据学院各项考试评估要求,对本系部进行检查与落实;

8、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四、成绩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批量开课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督查系部实际开课过程中对学时、学分和任课教师的更改;

2、督查系部对必修、选修、缓考成绩的录入情况;

3、负责对系部上报的学生异动名单的备案核查;

4、负责对学生成绩的审核、成绩单的打印、盖章工作;

5、负责督查系部对异动学生的成绩进行处理,并审核因教学计划变动造成的类似课程的成绩替代问题;

6、负责审批教师对成绩的更改,更改成绩时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授权进行更改,定期对更改成绩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7、负责接受教师录入成绩过程中的各种咨询;

8、负责对学生附加学分的认定的录入;

9、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

10、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11、负责全院系部各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审核、汇总和划拨等工作;

12、负责全院公共必修课成绩分析、统计和课程成绩分析工作。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核实本部门的实际开课表,对实际开课表中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课程性质等的变更及时在教务系统中填报;

2、负责组织教师对各类课程(含选修)成绩进行录入、核对、公布,任课教师须于课程考核5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每学年结束时负责核查需要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成绩,在放假后一星期内确定需要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的名单和新编入的班级,并在假期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开学直接到新班报到;

4、负责打印求职使用、校内使用的学生成绩单,同时向辅导员提供不及格学生名单;

5、负责对复学学生做课程修读计划,负责解决教学计划变动后类似课程的替代问题,保证学生有计划的完成课程;

6、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和存档工作,受理学生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

五、师资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师资业务档案的建设、管理与使用;

2、负责组织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3、负责教师教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及监督实施。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师资队伍建设;

2、负责系部师资业务档案的建立、管理与数据更新;

3、负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六、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并对教材进行招标、征订、并对使用进行监督;

3、负责教材编写的审核。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

2、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七、教学质量控制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教学质量控制系统建设与维护;

2、负责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重大教学质量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4、负责对各系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教学质量信息;

2、负责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信息。

八、专业申报与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专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对各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部级试点专业的推荐工作;

4、负责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和认定、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教学条件的筹建工作;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3、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

4、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5、负责本系部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课程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课程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并监督实施;

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与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4、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5、负责学院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6、负责全院课程教学评估指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数据资料处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负责系部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系部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与参评资料准备工作;

4、课程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实施;

5、负责系部课程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及结果分析。

十、教学研究与其它教学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组织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

2、组织对教研活动的检查;

3、开展教研、教学改革的动态、信息服务工作,定期在校园网上发《教学简报》;

4、制定课程考试改革总体目标方案;

5、审批学院课程改革方案;

6、制定课程考试改革成果推广办法并进行推广;

7、制定与修订全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系部,需要时向全院通报。

(二)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教学研究课程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系部教师定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重点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考试的改革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

4、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配合校级教学评估;

5、为学院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6、研究、上报考试改革方案;

7、组织开展课程考试改革,及时总结考试改革成果。

十一、实习教学与校企合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实验室教学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教学检查与评估,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管理及使用培训,上报报表;

2、负责校内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管理文件的制定,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环节的检查,优秀毕业设计汇编;

3、各专业的专业委员会管理工作。专业委员会管理文件,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聘任、换届、审核、拟文、发聘书、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委员会数据支持;

4、校外基地建设与校企合作管理。校外实习的管理文件,建设校外基地(合作协议,挂牌,备案等),为有关部门提供校外基地数据支持;

5、负责全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

6、负责实验教学大纲的审批。

(二)系部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大纲、指导书、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负责实施;

2、负责本部门实验实训室项目、人员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3、负责毕业设计过程管理(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

4、负责本系部专业委员会筹建、换届、委员推荐及日常工作;

5、负责本部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行。

十二、教学档案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教学计划、开课计划、课表、考试安排表、学生成绩总表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送院综合档案室存档。

(二)系部职责

负责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档案、教师授课通知书、教师停调课通知单、考卷、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选课汇总表、实验、实习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设计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三、信息化工作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台及网站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2、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技术支持和使用培训;

3、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数据维护与教学信息发布;

4、负责与其它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协作。

(二)系部职责

1、配合教务处推进信息化工作建设;

2、负责分权限使用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建设;

3、负责基础数据的填报工作;

4、提出信息化建设和意见。

十四、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提出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机构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负责全院上述各级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3、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4、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5、负责全院毕业设计工作条例的制定,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设计编印工作;

6、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的规划、管理、培训、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优秀课件的推广工作;

7、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组织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系部职责

1、建立系部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并向教务处备案,向院教学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推荐人选;

2、负责制定系部教学委员会、督导小组工作条例并组织实施;

3、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系部相关实施细则;

4、制定系部毕业设计的实施细则,负责评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规划的实施;

6、负责落实与系部有关各类参赛教师的组织和上报工作;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并争取获得好成绩。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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