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推动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0】1号)和《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高职)》有关精神及要求,学院就今后一个时期精品课程建设有关事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把精品课程建设与课程评估工作结合起来,把学院投资建设与课程自我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紧紧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生命线,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培养满足企业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能力为重点,整合前期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注重课程实践环节建设,不断创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增强教学互动,融“教、学、做”于一体;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立满足我院教学需要的、具有我院办学特色的以专业课为主体、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补充的学院精品课程体系。
三、建设要求
1、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教务处、各系部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要科学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加强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2、切实加强教学团队建设。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实训(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注重课程实践环节建设。课程设计要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要不断创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增强教学互动。
7、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多上讲台并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要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促进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8、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申报要求与程序
(一)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要求与程序
1、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是以系、部为单位,推荐建设的优秀课程或重点课程,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 申报的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学院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团队的组建与课程组成员分工,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组织与落实,带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设计与实施。
2、 申报程序
精品课程申报按照课程负责人组织申报、系部推荐和学院评估的程序进行。
(1) 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各系部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前,将《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按要求报至教务处。逾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采取系级推荐的方法,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内部初评后可申报1门;各系部也可联合申报,鼓励其他系部课程教师参与。
(2)各系部组织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1)进行审核后,向学院推荐。
(3)教务处组织院精品课程评审小组按《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1)进行现场评估、报学院领导审批并行文后,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4)确因条件不成熟而没有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按院优质课程进行建设,各系部至少要确定1-2门院优质课程进行建设。
(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要求与程序
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建设与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六、验收
(一)院级精品课程验收
1、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建设一年后,教务处组织院精品课程评审小组按《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1)和《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2)进行验收,合格后,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
2、接受验收的课程,须提供课程支撑网站。
(1) 课程支撑网站必须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参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内容)、课程标准、教案、课件、案例、习题、实训(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提供至少二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见附件2)。
(2) 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
(3) 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鼓励将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
3、院级精品课程要进一步丰富课程内涵建设,为争创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基础。
(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验收
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
七、经费管理与课程待遇
凡经学院评审列入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学院拨给系部适当的精品课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本专业课程师资培养、教学资料购置和其他教学用途。经费资助采取分期拨款和滚动管理模式,精品课程建设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拨发下一期经费,检查不合格、质量明显下降或发生教学事故将停止拨款并取消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其具体政策如下:
对列入院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投入建设经费0.5万元,建设期1年。第二年达到标准可列入精品课程建设,追加建设经费0.5万元。
对列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投入建设经费1万元,建设期1年,经验收合格后,对获得院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奖励课程组成员0.5万元。
对获得省级的精品课程,奖励课程组成员1万元。由负责人提报继续建设经费预算,经学院审批后继续投入建设经费2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奖励课程组成员2.5万元。由负责人提报继续建设经费预算,经学院审批后继续投入建设经费为3万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发放。如获得高一级奖励,扣除低一级奖励数,只计发差额部分奖励。
八、组织与监控
1、精品课程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包括成立课程建设团队、制定建设规划、实施建设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因精品课程负责人主观原因导致精品课程建设无法完成,负责人在二年内不得申报其他院级教改研究项目及教学成果。
2、精品课程所属系部主要负责督促、监控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等,要定期检查课程建设、整改情况,并从人力、工作条件与环境上提供方便。
3、建设初期由图文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精品课程网站进行建设指导,后期负责进行维护。各系部若有能力也可自行进行网站建设与录象。
4、教务处负责整体规划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对课程负责人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及公示通报;负责对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并全程督促与监控;负责审核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进计划和经费;负责组织课程中期检查与验收。
九、其他
本意见解释权属教务处。
各系部要按照以上实施意见要求,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要不断地对院级重点、示范专业课程进行探索、改革,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把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教学工作抓紧抓好,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附件:1、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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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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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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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品课程建设经费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