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的学报编辑、出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报编辑、出版的管理。
二、职责
科研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工作和具体实施(学报编辑部设在科研处)。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学报的政治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有关宣传纪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维护国家利益。
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等期刊管理办法和制度。
6、严格按照办刊宗旨及专业分工范围出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二)学报的业务标准
1、学术水平:能代表该学科的学术水平,反映该学科的研究前沿和研究热点、难点,在该学科的研究中起到促进作用。
2、社会影响:关心社会现实,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对决策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有较大的帮助。符合或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文章有一定比例。
3、写作质量:所载文章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概念严谨,推理逻辑严密,没有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
4、尊重知识产权,并遵守《中化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每篇文章后标明足够的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