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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时间:2009-06-09 16:31来源:未知 作者:kygm01 点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五十七条 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五十八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条 本法自19916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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