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学院对教职工进行管理,为教职工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制定各类人员定编、定岗计划,定期提出用人计划。
(2)协助领导做好学院内部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内改方案,(即考核方案、聘任方案、分配方案等);并负责对内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不断完善学院的内改工作。
(3)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和各类优秀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审核工作;办理教职工调动手续;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5)负责引进专业对口,符合学院需要的大学毕业生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来院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员职级、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审和聘任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教师资格审查、培训和认定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信息管理工作,认真填报各类人员统计报表。
(9)负责工资信息管理,编制劳动工资计划,认真执行工资基金指标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各项工资指标。负责教职工的转正定级、提职核定、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津贴发放等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信息、存档、接收、借阅等管理工作。
(11)负责离退人员信息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
(12)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