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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春季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

时间:2009-06-10 23:25来源:未知 作者:rsgm01 点击: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2号)规定,2009年春季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09年春季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2号)规定,2009年春季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一)个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09年春季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一)。
   (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24日(有效工作日)申请人携带有关资料在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操作。
   (三)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5月4日至5月15日(有效工作日)为各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我院向教育厅申报材料的时间为5月10日。本次材料受理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逾期均不予受理。
   (四)申请认定对象
   我院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
  
   二、个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一所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的二级以上医院);
   8、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表1份,本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仍由学院各系部自行组织;
   9、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就业协议、就业合同、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0、由教务处提供的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认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各系部要组织教师按规定上报申请材料。
   2、各系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熟练操作个人网上报名流程和学校现场确认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逐人通知到申请对象,按照本通知要求,准确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稳妥地完成本次申请认定工作。
  
   联系人:人事处 李伟、黄璐
   电话:0714-6350739
  
   人事处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2009年春季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 2号)规定,200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15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
   。 。 。 。
   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 。 。 。 。 。 。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24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所属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属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8)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一所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的二级以上医院);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提供的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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