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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黄石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0-04-12 10:24来源:未知 作者:twgm01 点击: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

  为集中展示当代黄石青年的精神面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发展战略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黄石市委、黄石市青年联合会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向黄石青年中的优秀代表颁授“黄石青年五四奖章”。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的条件

  “黄石青年五四奖章”表彰申报人选必须是当代黄石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

  1、14至40周岁的黄石青年(1970年4月30日后出生)。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黄石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黄石“三大战略”,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黄石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能代表、维护和发展好广大青年的根本利益,在加强青年教育、引导青年成长、服务青年成才、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在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申报人选的数量

  “黄石青年五四奖章”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进行。各地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申报1-2名人选,申报人选应注意结构,广泛代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

  三、申报的程序和办法

  申报工作要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切实将广大青年中最优秀的代表推荐上来。要认真征求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经党团组织研究确定后,须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市各直属团组织集中上报。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公示情况的说明)以16K纸张格式打印,一式两份并电子文本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送团市委组宣统战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催报,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共青团黄石市委   黄石市青年联合会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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