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县(市)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加快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在推动“三大战略”实施、促进黄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贡献力量,共青团黄石市委、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黄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展示全市青年职工风采,树立青年楷模,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发扬敬业爱岗精神,提高职工技能,争创一流成绩,推动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二、评选项目
黄石市青年岗位能手(50名)、黄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10名)。
三、评选范围
各地、各行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青年职工,以及机关单位中从事技术等工种的工作人员。
四、评选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的青年职工;
(二)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三)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四)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五)市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曾获得市级或相当于市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优先)。
五、名额分配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可推荐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1-2名,青年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直属单位可推荐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2-3名,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推荐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3-4名。市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可在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岗位能手中择优推荐1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青年职工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标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确保申报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申报对象要向一线青年职工和技术工人倾斜。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召开评审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黄石市青年岗位能手和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三)注重宣传。各地、各单位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青年职工岗位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各直属单位须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候选人材料。所有申报对象须填写相应表格(见附表),务求真实,具体。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团市委工农青年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共青团黄石市委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