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 教学管理 科研成教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学工在线 黄职青年 党建阵地 人事管理

黄石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体系知识问答(2)

时间:2010-07-14 16:07来源:未知 作者:xbgm01 点击:
  
问: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答: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我院助学金实施办法的基本条件领取并详实填写《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系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后在本系内张榜公示5天,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如无异议,可确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填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于规定时间报送备案表及《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平均为2000/人,分为三个档次,一等每年3000/人,二等每年2000/人,三等每年1000/人。
问:如何认定家庭困难学生?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院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各系成立认定工作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认定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困难(在校月生活费201-206元);困难(在校月生活费为151-200元);特殊困难(在校月生活费≤150元)。
问: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的政策及标准?
答: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临时困难,经核实确属一时无法解决又直接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学院酌情给予特殊困难补助。补助标准在200元及以下的特困人数一般每学期不超过在籍学生的4%,一次性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特困生人数一般每学期不超过学生的2%;特殊情况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问:如何申请校内勤工助学?
答:(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全院在籍学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奋发向上,成绩合格;生活俭仆,无不良嗜好和不文明现象;身体健康。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黄石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持《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聘。应聘通过后,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培训颁发勤工助学上岗证,并持上岗证与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三天)与用工单位联系,签署协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分隔线----------------------------